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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结婚导致纠纷怎么办

1999-12-04 来源:生活时报 佟丽华 喜 佳 我有话说

常某大学毕业分配到某大城市工作,一直在单位住单身宿舍。由于个人条件不太理想,所以一直没找到意中人。袁某与常某同在一个单位上班,由于恋爱受挫,决心一辈子独身。由于单位规定,只有结婚才考虑分房,常某便找袁某商量,二人假结婚,等单位分房后一人一间,分房后再离婚。袁某同意。常某、袁某在单位开了介绍信,顺利地办理了结婚登记。半年后,常某和袁某分到一套二居室的住房。袁某要求和常某离婚时,常某反悔,要求与袁某同居,袁某拒绝。袁某提起离婚诉讼,人民法院按离婚程序审理,判决袁某、常某离婚。

对假结婚这类纠纷,我国《婚姻法》无明文规定。根据我国有关政策明确规定,双方结婚,已办理结婚登记并领结婚证书者即生法律效力。如果一方在登记后反悔不愿同居,应按离婚的规定精神处理。常某、袁某既已登记结婚,又符合结婚条件,虽未同居,其婚姻关系已确立,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时,应由人民法院依离婚程序审理,才为合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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